標準氣體處理有四種方法:
1.吸附也稱為干燥法,利用固體吸收劑吸附氣體中的有害成分。吸附劑因所吸收的氣體成分而異,包括多孔活性炭、氧化鋁凝膠、硅膠、硅藻土等。
2.吸收法適用于水溶性物質和與水反應的物質,以及一些可溶于酸堿溶液或與其反應的物質的處理。它通過氣體和吸收劑的接觸吸收液相中的物質。常見的吸收溶液包括水、氫氧化鈉和其他堿性水溶液。氣液兩相接觸的方法有噴霧式和氣泡式。
3.燃燒工藝本工藝適用于各種可燃氣體的處理。它用于將污染物轉化為無害或危害較小的物質,或轉化為易于檢測的形式。燃燒過程也可分為使用空氣混合物的直接燃燒過程和使用催化劑的氧化過程。
4.稀釋法是指在排放前用氮氣或其他惰性氣體或空氣稀釋廢氣中有害成分含量的方法。該方法簡單,適用于大多數氣體。然而,為了人類的長遠利益,最好不要使用這種方法。
2、有毒氣體的標準氣體處理
(1) 處理有毒氣體的工人必須佩戴防毒面具和手套等防護設備。與裝卸作業無關的人員不得進入氣體裝卸區;
(2) 經主管部門同意,應盡可能在偏遠地區直接向大氣排放少量有毒氣體。輸出濃度應控制并稀釋至允許排放濃度以下;
(3) 有毒氣體處理中使用的吸收劑和吸附劑在其有效性得到保證之前不得使用;
3,3,可燃氣體的標準氣體處理
(1) 對于可燃氣體的排放,當排放量較大時,應選擇人員盡可能少的位置。需要注意的是,該區域不允許有明火,必須準備適當的滅火器、沙子和水;
(2) 為了釋放瓶中的可燃氣體,工作人員必須站在出風口一側工作,以防止氣體噴出傷人;
(3) 如果燃燒過程用于處理,則應安裝減壓閥以控制可燃氣體的速度,從而使氣體盡可能緩慢地釋放,從而使其在燃燒裝置中充分燃燒。
4、標準氣體惰性氣體處理
雖然惰性氣體并不危險,但大量惰性氣體的積累會降低環境中的氧氣含量,導致人窒息。
(1) 在合適的室外位置卸貨;
(2) 如果氣缸或儀器在內部,連接排氣管,使其通向開口,以便緩慢排放。
5,5,標準氣體燃燒輔助氣體處理
(1) 附著在容器閥門或設備上的粉末、石油、油脂和易燃物質在完全清除之前不能進行處理;
(2) 嚴禁在同一地點或附近處理燃燒輸送氣體和可燃氣體,防止發生爆炸事故;
(3) 在處理燃燒氣體的區域,不應有火源、可燃物質和爆炸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