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裝氣體注意事項
充裝單位由專人負責氣瓶的充裝協議。灌裝記錄應至少包括灌裝日期、
瓶號、室溫(或儲氣罐中氣體的測量溫度)、灌裝壓力、灌裝開始和結
束時間以及灌裝過程中是否發現偏差。經認證的操作人員和裝瓶隊負責
人應在記錄上簽字或蓋章。氣瓶充裝單位負責妥善保管氣瓶充裝日志,
保存時間不少于半年。
加氣注意事項
1. 氣瓶充裝系統使用的壓力表必須具有不小于1.5度的精度和不小于
150mm的表盤直徑。壓力表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校準。
2. 瓶裝氣體中的雜質含量應符合相應氣體標準的要求。以下氣體不得
裝瓶:氧氣中乙炔、乙烯、氫氣總含量達到或超過2%(按體積計算,
直接低于2%)或可燃氣體總含量達到或超過0.5%;B.氫氣中的氧含
量達到或超過0.5%;C.可燃氣體含氧量達到或超過4%。
3. 如果使用夾子而不是螺紋連接進行填充,需要仔細檢查并確認瓶閥
出口的螺紋是否與要填充氣體的指定螺紋模式相匹配。
4. 打開瓶閥時,應緩慢操作,并注意監測瓶內是否有異常聲音。
5. 在充裝易燃氣體的過程中,禁止用扳手或其他金屬工具敲擊瓶閥或
管道。
6. 在充氣過程中,在氣缸內氣壓達到充氣壓力的1/3之前,需要逐一檢
查氣缸體溫度是否大致恒定,氣缸閥門密封是否良好。及時妥善處理
異常。
7. 以不超過8m3(標準氣體)的速度填充氣瓶,填充時間不少于30分鐘。
8. 使用裝載歧管給氣缸組充氣時,禁止在氣缸組壓力達到充氣壓力的
10%后使用氣缸進行充氣。
9. 手套、衣服、工具等。充滿氧氣或高氧化介質的人員不得被油污染,
不得污染閥門、管道、密封件和其他與氧氣接觸的設備和物體。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氣瓶必須先處理,否則禁止充裝:印刷標志和顏
色標志不符合要求,氣瓶介質不確定;變更不符合要求或本身修改;安
全附件損壞、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氣瓶無殘余壓力;檢查有效期屆滿
;外部檢查后,需要進一步檢查的重大損壞;被脂肪污染的氧化或強氧
化氣瓶;易燃氣瓶首次充裝或定期檢查后,未經批準、更換或真空處理。
11. 氣缸預處理。檢查合格后,將氣瓶連接到爐子上進行加熱和抽空處理
(一般為80℃,8小時)。主要目的是去除氣缸中的水。完成后,連接真
空分配器,使用制備氣體所需的稀釋氣體對氣瓶進行多次清洗和抽吸,
以去除氣瓶中的其他氣體雜質。
如果您在充氣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可以咨詢武漢紐瑞德氣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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