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烯,丙烯氣體,丙烯標準氣體,丙烯混合氣體
健康危害:本品為單純窒息劑及輕度麻醉劑。急性中毒:人吸入丙烯可引起意識喪失,當濃度為15%時,需30分鐘;24
%時,需3分鐘;35%~40%時,需20秒鐘;40%以上時,僅需6秒鐘,并引起嘔吐。慢性影響:長期接觸可引起頭昏、
乏力、全身不適、思維不集中。個別人胃腸道功能發生紊亂。
環境危害:對環境有危害,對水體、土壤和大氣可造成污染。危險特性:易燃,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熱源和明火有燃燒爆炸的危險。與二氧化氮、四氧化二氮、氧化
二氮等激烈化合,與其它氧化劑接觸劇烈反應。氣體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滅火方法: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泄漏處的火焰。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
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應急處理: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
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用工業覆蓋層或吸附/吸收劑蓋住泄漏點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氣
體進入。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溶解。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如有可能,將漏出氣用排
風機送至空曠地方或裝設適當噴頭燒掉。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全面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
禁吸煙。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氣體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酸類接觸。在傳送過程中,
容器必須接地和跨接,防止產生靜電。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宜超過30℃。應與氧化劑、酸類分開存放,切忌混
儲。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其它有害作用: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對魚類和水體要給予特別注意。還應特別注意對地表水、土壤、大氣和飲用水的
污染。
運輸注意事項:本品鐵路運輸時限使用耐壓液化氣企業自備罐車裝運,裝運前需報有關部門批準。采用鋼瓶運輸時必須
戴好鋼瓶上的安全帽。鋼瓶一般平放,并應將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過車輛的防護欄板,并用三角木
墊卡牢,防止滾動。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
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嚴禁與氧化劑、酸類等混裝混運。夏季應早晚運輸,防止日光曝曬。中途
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
法規信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2011]第591號令),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化勞發[1992]67
7 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
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 13690-92 )將該物質劃為第2.1 類低閃點易燃氣體。